署立醫院的採購弊端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,先是執行長黃焜璋及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被收押,接著檢調搜索嘉義醫院,並另外約談台中、新竹、嘉義及澎湖醫院院長,涉及的層面不可謂不大,是否僅止於曝光的這些醫院,會不會再有更多的醫院涉案,我門只能靜觀其變了。
由於這次的事件,又開始有人主張署立醫院應該民營化,這個話題在民國80年代末期,幾乎是個主流的見解,但經過SAAS的洗禮後,就已經不見有人這麼主張了。因為除了公立醫院的醫護人員外,沒有人願意冒著被感染的風險,前進到第一線去對抗SAAS。
其實署立醫院確實有存在的價值,不只是防疫的功能,最重要的是它具有平民醫院的特質。什麼叫做平民醫院?平民醫院就是讓一般民眾住的起的醫院,健保床多,民眾住院自費的金額低,每個病人都能很快的得到醫療照護。這個就是它存在的最大價值。你也許會說看病可以去台大、榮總、長庚、慈濟以及滿坑滿谷的診所。可是到榮總、台大想要排的到床位容易嗎?到財團法人的醫院看病住院的花費會比署立醫院便宜嗎?滿坑滿谷的診所有能力作檢查跟開刀嗎?半夜或是假日要看急診除了署立醫院外還能去那裡?署立醫院的使命就是要做民眾健康的保護者。
署立醫院有很多經營上的難題,但我認為最先要解決的問題是署立醫院的定位問題,所謂定位問題是衛生署應該明確表明他對署立醫院的態度,到底是愛或不愛?這個問題我想目前衛生署的態度是,既不想要它們,又不太敢不要它們,對待它們的政策就像屯田政策,平時沒有太多資源可給,但是戰時就要它們負起保疆衛國的任務。定位不明員工就會有「為誰而戰」?「是不是還有明天」的迷失。
報紙說署立醫院要大換血,醫院的採購權限要限制在1000萬元以下,真不知到這樣的作為,是不是對症下藥?其實只要有利可圖,廠商就會去找到關鍵的關節下手的,權限在哪裡誘惑就會在那裡,權限有多少誘惑就會有多少。設計再完美的制度,總有漏洞。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執行,有人的地方就有貪念。如何杜絕弊端,除了要從設計制度以及人格教育著手之外,我想最重要的作法是,任何不法的所得,只要一經查獲屬實,就要全數追繳出來,廠商因行賄而獲得的利益,也應全數追回。任何犯貪瀆罪行的人,不應該只被關幾年就可以出來享受一世的榮華富貴。讓犯罪的成本很高,讓被查獲的機會很高,才能抑制人們的貪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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