棋人筆記
下下棋,談談心事
2009年10月11日
公僕難為〈二〉
舉個例來說,前兩年政府就下達了一個命令,政府機關不得到風景地區辦理各項訓練活動。
接到公文有那個小皇帝把它當一回事?辦活動是另一種自強活動ㄚ,是另類的福利,怎麼可能停辦。於是想盡辦法,找一些笑掉牙的理由,還是要到外面辦活動,承辦的公務員怎麼攔的住?上面還規定如有不遵規定要懲處主辦會計。試問主辦會計硬要攔下這種事,豈不是要與全民為敵了。
其實這道命令只要是改成懲處機關首長,就不會再有這些陽奉陰違的勾當了。畢竟公務員是聽命行事的,凡事做與不做是由小皇帝作決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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